征管分局根据县局的统一部署,按规定开展了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重点核查工作,重点核查25户,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8382190.71元,补缴税款2378641.53元,加收滞纳金113274.23元。在核查中,加强领导,合理调配核查力量,实行税收管理员交叉组合、以老带新,强弱结合、分户定人、分段实施。强化主查负责制,发现重大问题、疑难问题、通过工作例会,实行集体审议定案。采取案头审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搜集核查户的案头资料,对企业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数据与管理台账信息、财务报表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信息及其他第三方信息的审核比对,从收入、成本、费用、损失、优惠等项目入手,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有风险的纳税户、房地产企业和纳税大户采取实地核查。
通过核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多分摊借款利息、结转的收入与应列支的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不配比、 税前列支税款滞纳金、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与取得收入无关支出、多结转销售成本、税前列支个人车辆费用、在“管理费用”中多列人员工资、在申报时少计收入等问题。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一是要求企业根据核查结果通过金三征管软件系统进行更正和补充申报,进行账务调整;二是及时追缴补税、加收滞纳金;三是对企业的财务人员进行了税法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提高对税法的遵从度,进一步提高纳税申报质量。